中国教育学会联合各大知名杂志社关于开展2016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
学会发〔2016〕42号 各分支机构、单位会员、教育改革实验区、现代学校联盟学校及个人会员: 论文征集、评选是中国教育学会团结和发动广大会员,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,综合反映和集中交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重要手段和重大学术活动。多年来,学会开展的论文征集评选活动,为推进重点领域和学科、专业的教育科研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的参与度,全面反映学会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和实验的最新成果,学会决定启动2016年年度联合各大知名杂志社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以基础教育领域为重点,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主题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,研究、解答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为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动力。加强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研究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;加强教育管理与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研究,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;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,引导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,推进管办评分离;加强教学内容、方法与手段改革研究,优化育人方式,促进学生主动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;加强校长、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进步研究,推进教育家办学实践;加强实验项目和地方、学校的改革实践研究,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;加强教育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,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。 二、征文原则 征文应注重掌握以下原则: 1.重点突出。选题应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精神,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提出有理论和实验、推广价值的论题。 2.富于创新。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生命。倡导论文作者提出新见解、新观点、新理论、新方法,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。 3.论证科学。论文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,以充分、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依据,思想先进,观点明确,理论创新,论证严谨,表述准确。 4.面向实际。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,论题应源于实践,立足现实,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。 三、征文形式 学术论文、调查报告、经验总结、实验报告、行动研究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。 四、征文对象 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,师范类院校(系)教师、学生,教科研工作者、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育相关行业从业人士。 五、征文要求 1. 各单位在论文征集、初选过程中应做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要对报送的论文进行查伪,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。 2. 年度论文征集评选不接受已在国家级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;作为论文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,每位作者限报1篇。除第一作者外,每篇文章的合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人。 3. 各推荐单位推荐优秀论文数量及编码规则详见附件1。学会个人会员可直接向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报送1篇(填写附件1、附件2,与论文、有效会员证复印件一并报送,没有有效会员证复印件的论文将不得参评);其他论文统一由中国教育学会分支机构、单位会员、教改实验区和现代学校联盟学校推荐(个人填写附件1、附件2,并与论文报送至各推荐单位,推荐单位遴选后填写附件3、附件4按单位报数量择优报送学会秘书处)。 4.报送时需提供纸质论文2份(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)和论文电子稿,缺电子稿或不符合报送规范的论文将不予受理。 5.年度论文评选由分支机构、单位会员、教改实验区以及现代学校联盟学校初选。各单位应把年度论文评选作为繁荣群众性教育科研,展示区域科研成果的重要举措,认真做好论文征集的宣传、动员与组织工作。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,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,通过推选、初评等形式,切实保证报送论文质量。 |